2020-10-31
?高新認定輔導中會遇到的問題之高新認定研究開發費用歸集問題
(一)人員人工費用歸集
根據《工作指引》規定,人員人工費用包括企業科技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員的勞務費用。
這里需把握科技人員的含義,可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文件表述,即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首先,在計算企業科技人員占比時,根據《工作指引》規定,累計實際工作時間需在183天以上,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對于沒有達到183天的科技人員相關的人員人工費用,筆者認為可以作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研發費和稅前加計扣除研發費的歸集范圍。
再是,對于兼職的研發人員,比如公司總經理既負責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又參與研發活動,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計入研發費用。
另外,在涉稅鑒證中發現有些民營企業會核算不規范,實際支付給科技人員的年終獎金和紅包未入賬,對此,需建議企業及時入賬,并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
據統計,人員人工費用項目一般占研發費用總額的30%-50%之間。
(二)直接投入費用歸集
根據《工作指引》規定,直接投入費用是指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活動而實際發生的相關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檢測、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租賃費。
首先,一般企業對研究開發新產品使用的水電費都沒有單獨立戶,計量研發新產品耗用水電費是比較難處理的問題,企業應結合研發設備的功率和使用時間以及研發新產品試制過程中使用企業普通生產流水線的時間決定分攤金額(據統計企業研發活動發生的每月水電費一般不會超過企業總水電費3%-5%)。
再是,企業委托小規模納稅人生產的新產品模具、企業從市場零星采購的研發用材料等在付款時未取得合法票據的,鑒證時需建議企業通過合法渠道及時補開合法票據。
據統計,直接投入費用項目一般不超過研發費用總額的50%。
(三)折舊費用歸集
根據《工作指引》規定,折舊費用是指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和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研發設施的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這里應注意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時,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折舊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另外,對于公司在用未入賬的研發儀器和設備,應及時補開發票入賬,并補提折舊。
(四)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歸集
根據《工作指引》規定,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研究開發活動成果為委托方企業擁有,且與該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五)其他費用歸集
根據《工作指引》規定,其他費用是指上述費用之外與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20%,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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